• 氣囊的移除或展開
ELV指令要求必須移除或是展開所有的信號發射裝置,像是氣囊或是信號式安全帶預張緊器,因為他們被分類為爆炸性零件。視車輛類型與年份而定,信號發射裝置須採機械式或電子方式展開。因此需要評估每輛車輛的氣囊類型與數量,還有任何其他可能存有的信號發射裝置以利安全程序的採用。若IDIS 中沒有提出,請尋求製造商的建議。
任何試圖展開信號製品者皆須了解下列:
車輛中會安裝的不同氣囊類型以及信號發射裝置;展開方法,機械或電子;展開、移除與廢棄相關的健康與安全問題。
應僅由受過適當訓練的人員執行氣囊的展開或移除。CARE網站中列出適當的氣囊展開訓練課程,請參考 www.caregroup.org.uk。
大多數的氣囊是以電子方式展開,不是從單向接頭就是從展開控制單元。在電子式展開的氣囊上執行任何作業之前,應先取下電池讓氣囊失效 。電池拆除後,在氣囊上執行任何作業之前至少需等待30分種,讓系統中所有殘餘電力消散。在一些情形中,會發現有附加電池備用系統,這通常會於方向盤上由閃爍的LED燈顯示,這表示氣囊的電路仍舊啟動。請檢察IDIS了解細節。
未展開的氣囊需移除並儲存。然而,因為它們被分類為爆炸性裝置,所以存放設施需符合所有爆炸性材質存放的所有相關法規與要求,包含這些健康與安全相關的規定。許多現代化車輛至少有兩個氣囊,有些高級車款可能會有10個以上的氣囊。取出所有氣囊會是耗時的程序。之後,建議程序是在可能的情況下在車輛中展開氣囊。若無法將氣囊展開在車輛內,請立即移除氣囊並妥善展開。
有可展開所有電子信號式產品的商用設備,但不同的氣囊使用的接線方式不同,將需要多種轉接器。若IDIS中沒有提供,請尋求製造商的建議。
應於外部、安全無風險的區域中執行氣囊的展開。 若在現場展開氣囊,必須採取措施以確保設備操作人員、任何其他人員都不會在氣囊引爆時出現在車輛的10公尺內。
必須評估氣囊展開期間產生的噪音水準,並可能需要與當地的主管機關討論,特別是在處理設施鄰近住宅區域時。
信號裝置展開期間會產生氣體與微粒。所有裝置皆已展開時,再次進入車輛中進行任何拆除作業前,應先開啟門窗讓車輛徹底通風。展開後,信號裝置即瓦解並可留在車輛中。
氣囊內使用的爆破物(展開前)具有毒性且對健康有害。因為在製造中它們被密封在產生器中,正常處理中不太可能會讓這些化學品外露; 然而,若產生器分離時,則需極度小心; 請參考健康與安全方針,HSG184。
雖然此方針說明了一般程序,但ATFs應確認已經進行風險評估並遵守任何車輛製造商或工具製造商提供的特定方針。
• 安全帶預緊器
含有氣囊的ELVs也會裝有安全帶預張緊器。這些裝置設計用於在氣囊展開時拉緊安全帶,固定住配戴安全帶的人員在座椅上以避免人員在被氣囊撞擊時受到太大的加速或是扭力。預張緊器中可能含有爆裂物或是存有會以機械式或電子方式展開的機械能量(大彈簧)。若其含有爆裂性裝置,則需要以汙染清除程序中的部分展開。若IDIS中沒有,則識別、安全帶預張緊器的移除與展開皆須尋求製造商方針。
透過通用接頭讓電子展開氣囊能在現場引爆所採用的程序也將會引爆電子安全帶預張緊器。所以,可能的話,這些裝置的建議處理方法是與氣囊同時進行現場引爆。
• 汙染清除程序結束
本方針文件中說明的所有汙染清除活動皆執行完成時,ELV就被分類為無風險廢棄物 。接著就可回收ELV。 所有已經取出的流體以及其他項目(除了已經展開的氣囊)仍被分類為危險廢棄物。這些物質需要存放在符合法規要求的適當存放設施中,直到它們可以進行處置或是送到別處由適當授權的廢棄物管理承包商進行回收或報廢。